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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告

更新时间:2024-11-26

       根据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《关于同意河南新华电脑学院有限公司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的函》(豫职鉴函【2022】9号)文件规定,目前我单位可面向社会开展4个职业(工种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。

       为充分发挥社会评价组织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评价引领作用,学院决定拟于2024年12月13日开展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,欢迎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个人、职业院校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评价职业(工种)及等级

职业名称 职业编码 工种/职业方向 级别
电子商务师 4-01-02-02 网商 4、3
计算机维修工 4-12-02-01   5、4、3
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4-01-04-02 网络安全管理员 4、3
信息安全管理员 4、3

 

备注:(1)5级为初级工,4级为中级工,3级为高级工。
           (2)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“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”查询,网址:http://jndj.osta.org.cn/,或在河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,网址:http://ha.nvq.net.cn/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
(1)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(2)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累计从事本职来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(3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0 年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(职业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级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计应届毕业生)。
(6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三、报名要求
1.考生需把填写好的《职业技能等级申报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.feng@xhgroup.cn,同时加报名负责老师微信,加微信时报上本人真实姓名,手机号,拟报职业工种等级,经审核通过后进入我校技能等级认定微信管理群。
2.我校根据报名实际情况,通知学员现场确认时间。现场报名确认时,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,相关专业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带证书号码页复印件一份。2寸白底照片2张,同版电子版照片(要求:近期半身彩照,蓝色背景,jpg格式,大小不超过100KB,以身份证号命名)。
四、收费标准
按照河南省发改委、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相关规定,收取相应的评价费用。
初级工:145元 中级工:160元 高级工:220元
五、其它情况说明
1.严格按规定时间及程序要求办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手续。报考时根据申报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,所提供的考生资料应真实、准确、齐全,如有弄虚作假,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2.严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,加强考务工作,强化对技能认定各环节的规范管理。
3.如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调整,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相应调整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       联系人:李老师
       联系电话:15737125707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0371-63613918

 


附件1: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信息登记表
附件2:诚信承诺书
附件3:工作年限证明


2024年11月26日

河南新华电脑学院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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